



幼儿园音乐活动,是培养幼儿音乐的兴趣,渗透简单的乐理知识,利用音乐学习其他学科。教师不一定需要掌握很专业的音乐理论基础及一些专长,只要教师的水平和幼儿差不多,就可以进行授课。
奥尔夫音乐理论强调了原发性和自创,因此,音乐教育的基础就是在音乐中的情感表现,教师是引领者、参与者、合作者。只有音乐响起,老师就和孩子一起伴随音乐唱、跳、玩,表现的越自然越有说服力。
老师们会觉得音乐课要上好,就需要老师会唱歌,会跳舞,会弹琴,其实不然。
比如:唱歌的教学,教师不用示范,播放音乐,跟着音乐做动作,跟着音乐打节奏,不断听同一首歌,反复多听几次,孩子们就会唱了,不用老师一句一句的教。
再比如:舞蹈的教学,老师要示范给孩子,就需要老师会跳舞,同样的道理,老师可以给孩子们看视频教学,孩子们一样可以去学。教师也跟着学并可以指导幼儿。
弹琴对现在的幼儿园一样也不需要了,任何音乐只要播放多媒体教可以了。不要回到传统的教师弹琴,幼儿跟音乐做动作,现在是老师和孩子一起听音乐做动作,还增加了融洽的师生关系。
1.安全性:
在班级内不论布置怎样的环境,首先考虑安全,在幼儿园幼儿的身心安全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幼儿接触的材料必须保证安全,布置环境一定考虑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教育性:
班级环境创设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教育性,同时环境创设的目的是让幼儿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所以幼儿决定了环境创设的教育性的特点。
3.动态性:
不论是幼儿的绘画作品还是主题墙面的内容都要随时进行更换,让幼儿有新的视觉刺激,同时幼儿再去活动也要进行更换,有的区域幼儿不是很喜欢,或设置是不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就需要及时更换,体现动态性的特点。
4.互动性:
互动性是班级环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互动性与环境创设的有效性是成正比的,环境创设只有教师与幼儿的互动、幼儿与幼儿的互动、幼儿与环境的互动,才能充分挖掘环境的教育意义与价值。
5.趣味性:
环境是幼儿活动的场所,因此要体现一定的趣味性,有趣幼儿才会乐于参与。幼儿园班级环境的创设,服务对象是3—6岁的幼儿,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创设的环境要引起幼儿的关注和喜欢,必须要带有趣味性。
6.美观性:
布置漂亮美观的班级环境,不仅让幼儿喜欢上幼儿园,更重要的是对幼儿审美情趣的一种培养与熏陶,班级环境创设中,教师要考虑颜色的搭配运用,布局的设计新颖的,给幼儿一种美观、舒适的感觉。
如何组织好一个韵律教学活动呢?它的基本实施策略有哪些呢?
1.韵律活动材料的选择
(1)音乐的选择
我们为幼儿选择音乐宗旨之一,首先是要贴近幼儿,被幼儿所喜欢。随着幼儿的不断成长,幼儿对喜爱的音乐风格和样式也在不断变化。
在托儿阶段:应该以选择轻松、愉快、刺激性较柔和以及重复性较强的音乐为主,风格上可以比较随意,最好多选经典性的音乐作品。
在小班阶段:可逐步加大幼儿音乐和一般性中国风格音乐的比例,让幼儿有机会熟悉和喜爱这些类型的音乐。
在中班阶段:特别是在中班后期,可逐步加入具有明显民族个性的、不同风格的中国音乐。
在大班阶段:具有明显地域、民族个性的异国风格的音乐,以及情绪健康向上、刺激适度的少量成人音乐都可以成为韵律活动的音乐选材对象。
如在许卓娅教师的韵律活动研究中就采用了许多有代表性的音乐,有国外的也有国内的。如:中国成人舞蹈音乐“红绸舞”的片段,中国轻音乐“赶花会”,外国轻音乐“单簧管波尔卡”、“特快列车波尔卡”、“口哨与小狗”,外国芭蕾舞曲片段“拨弦”、“西班牙斗牛舞”,这类音乐结构清晰,便于根据教学的需要节选和重组,其中有些甚至可以直接拿来使用。
(2)动作的选择
幼儿韵律活动的动作可以分为三大类:
一般生活动作:(包括:走、跑、跳、拍手、点头、屈膝、摇晃手臂等等);
律动模仿动作:(包括:模仿动物的动作:鸟飞、鱼游、兔跳等;模仿自然界的现象:花开、下雨、风吹;模仿日常生活的动作:洗脸、梳头等;模仿成人的劳动或活动:摘果子、采茶等;模仿幼儿游戏中的动作:拍皮球、跷跷板);
舞蹈动作:经过多年文化积淀,已经基本程式化的艺术表演性动作(如:碎步、小跑步、垫步、踏点步等等)
幼儿早期,最开始发展的动作是“一般生活动作”,然后是“律动模仿动作”。这两种动作,一般在没有成人进行专门性教育的条件之下,幼儿也可能通过自己的探索活动来获得。而“舞蹈动作”幼儿是不可能通过创造性的探索活动来自行获得的。所以,舞蹈动作是最晚被幼儿关注和学习的动作,也是离幼儿生活最远的动作。
按照这一顺序,在托班和小班早期阶段,选择的动作首先应考虑以“一般生活动作”为主,并同时注意逐步增加“律动模仿动作”的比例。另外,简单的舞蹈动作学习在小班中后期应一点一点地进入。在中班阶段,一方面应该注意提高“律动模仿动作”的比例。一些难度稍高的基本舞蹈动作在总体学习内容中的比例也应该开始逐步提高。到了大班阶段,律动模仿动作和舞蹈动作已经逐步成为幼儿园韵律活动的主要学习内容,而一般生活性动作则会逐步退居更次要的地位。另外,在幼儿早期,舞蹈动作应该是更加幼儿化和更加“中性”的(即民族文化风格比较不太明确的);而在幼儿中晚期,可以考虑谨慎地逐步地加入民族文化风格特征更为明显的中外舞蹈动作。
幼儿的动作发展能力是有限的,我们在教育活动中还要遵循以下三条规律:
第一、从大的整体动作到小的精细动作;
第二、从不移动动作到移动动作;
第三、从单纯动作到复合动作。
2.韵律活动的教学程序设计:
教学活动程序设计合理与否,不仅是教育目标能否有效达成的重要保障因素,而且也是幼儿能否在学习中较长时间保持身心舒适愉快的重要保障。
最根本的处理原则是:“动静交替”。
这里的动静交替不仅仅只是运动和静止的交替,其中还应该包括:
(1)大小运动量的交替;
(2)熟悉与变化的交替;
(3)思考与表现的交替;
(4)不同活动媒介的交替等等
只要教师能够努力在程序设计中注意安排节奏松紧合理的变化,舒适愉快的学习就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3.韵律活动中的空间处理
如何处理空间是幼儿园韵律活动教学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动作的艺术也是空间的艺术。因此,在动作学习和表演的过程中,所有的空间状态都必须是精心设计的,能够保证动作与空间是充分协调的。
精心设计的含义是:
(1)教师为幼儿安排的空间状态以及此空间状态下做的特定动作应该可以充分地展开,幼儿之间不会产生互相干扰。
(2)教师为幼儿选择的空间调整或动作调整策略应让幼儿能够主动避免干扰,又能保证自己和同伴能够有充分的自由。包括教师的站位、教师的移动、幼儿的站位、幼儿的移动等等都需要教师做出精心的设计和考虑。
4.韵律活动中标记的运用
在我们韵律教学实践过程中,往往会发现幼儿很难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保持一定距离的站位,所以我们在小班韵律活动教学中可以在地上贴一些标记,或是小动物头像、或是三角形、方块,让幼儿找到一个点就行,长期下来,幼儿就能慢慢形成一种距离意识。到中班下学期一般就不需要借助标记来站位。一个简单的手势幼儿就能站好自己位置。
另外,每次教师利用标记进行学习过程中都不应该忘记在活动中增强利用标记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引导幼儿对教师组织的学习策略应用效果进行自我反省,加大该策略在以后被幼儿自觉运用的可能性。
5.韵律活动中的教师语言
韵律活动中的教师语言包括:口头语言(运用语词表达的语言、运用音调表达的语言)、体态语言(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语言)。
与其他教学活动相比,幼儿在韵律活动中大部分时间都会处在比较不稳定的状态之中,因此,用教师们一般习惯了的慢条斯理的语言来指导这种教学活动,常常会把幼儿弄得注意力涣散、情绪烦躁,最终导致学习任务难以完成。
因此,教师在运用有声语言时尽量做到:
(1)语言精练、加强讲解、示范、练习、反馈的有机结合;
(2)分散讲解的内容,都采用边讲解、边示范、边练习、边反馈的小单位快节奏递进的教学方式;
(3)多采用“幽默语言”,轻松愉快地组织活动。
在体态语言的应用上应注意:
教师在讲解运动要求时都应同时配合体态语言的“注解”。往往教师们会出现以下情况:教师的身体姿态与对幼儿提出的要求不一致。如:教师还没有让幼儿开始做动作,自己却先动起来了;教师要求幼儿停下,自己却还在动,这些体态语言和有声语言表达的意思互相干扰的情况,对幼儿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6.韵律活动中幼儿情绪的调整
在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的行为因素往往是影响幼儿情绪和行动的主要因素。幼儿园的韵律活动一般是一种情绪相对不太稳定的学习活动。幼儿比较容易产生情绪波动,让幼儿群体的情绪始终保持舒适的、适度兴奋的状态,对教师来说确实是一种挑战。
(1)观察:关注幼儿反应,了解幼儿的困难与所需要的帮助,及时发现幼儿中的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反映范例,及时因势利导地利用幼儿的范例来培养幼儿互相学习的习惯与能力。
(2)反馈:反馈的即时意义是让幼儿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做得怎样?(并非指好坏的情况,而是指具体的细节如何)或自己打算做什么?等等。反馈的具体方式是:对年龄小、发展水平低的幼儿,一般不反馈幼儿的失败与错误。对于年龄较大、能力较强的幼儿,可以独立或在教师的帮助下再现自己说过的话或动作。对于年龄大、能力强的幼儿,教师可以让他们在行动前先向大家报告自己的计划,然后再鼓励他们按自己的计划行动。
(3)鼓励:韵律活动中教师可以用点头、微笑、空间接近、身体接触,以及眼神、体态来向幼儿表示:我在注意你了;我看见你了;这样不错,请继续下去……
(4)角色的进入与退出:退出,是现今音乐教育对教师行动方式的另一种新要求。不单指角色上的退出,而且还包括心理的和空间上的退出。
(5)督导:在韵律活动学习过程中,教师应该避免幼儿因个人的自由散漫行为对群体产生消极影响,要维护韵律活动的良好审美秩序,保证优先教学活动时间的高效利用。也以此帮助幼儿逐渐建立起对社会生活秩序的责任感,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律性社会人格品质。
7.韵律活动的“创造性”培养
如何在韵律活动中把握幼儿模仿与创造的度?让幼儿随便跳?教师该不该教?受到“尊重幼儿”、“以幼儿为学习主体”理念的影响,许多教师会担心:我教给孩子动作是不是就理念落伍了?所以,在活动组织过程中就让幼儿“随便跳”。其实在《纲要》的艺术领域中提出:支持、鼓励幼儿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表达的同时,帮助幼儿提高技巧技能。所以,技能技巧和表现、创造是和谐统一的,两者不可偏颇。教师在不同类型的韵律活动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让幼儿获得技能与创造两方面的共同提高。如“擦镜子”这个活动,通过引导幼儿回忆、再现成人擦镜子等已有生活经验,在幼儿自己亲身感受体验的基础上,和幼儿一起整理、完善、学习擦镜子的动作,这些技能动作是从幼儿中来,通过教师的帮助加工后再让幼儿来学习,激发了幼儿模仿、学习、想象、创造的欲望,也体现了教与学的和谐统一。
学前儿童加减运算能力的一般发展过程:
1.从具体到抽象:具体水平的加减、表象水平的加减、抽象水平的加减。
2.从逐一加减到按数群加减:逐一加减有2种水平,一是全直观的动作,一是半直观的动作,逐一点数。按群加减就是将2个数之间进行的加减:5+4=9。
学前儿童10以内加减运算能力的年龄特点:
1.4岁前:基本上不会加减运算。
2.4—5岁:具体水平及表象水平的加减层面,不能进行抽象水平的加减。
3.5—6岁:学习减法要难于加法,因为是加法的逆运算。还有幼儿会返回到逐一点数,掰手指运算,教师不应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