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需要配置托育服务用房、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用房、托育产品研发和标准设计用房、婴幼儿早期发展用房、监督管理用房和设备辅助用房。
其中,托育服务用房主要包括婴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管理用房和附属用房等,每托位建筑面积不应少于12平米。
婴幼儿活动用房包括但不限于班级活动单元和综合活动室;班级活动单元包括睡眠区、活动区、配餐区、清洁区、卫生间、储藏区等;
服务管理用房包括但不限于晨检接待厅、保健观察室、隔离室、母婴室、警卫室、办公室、财务室、会议室、储藏室等;
附属用房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机房、开水间、餐食准备区、卫生间、清洁间、车库等。
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用房可包括实训室、培训室、教师办公室等,并可根据需要设置绘画室、手工室、辅食制作室、讨论室、报告厅、教研室、远程示教室等。以北京顺义的京学爱尔福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例,这里遵循“知识+应用、理论+实操”的设计理念,设置八大实训教室,分别为:保育照护实训室、早期发展实训室、智慧托育实训室、家庭育儿指导实训室、绘本阅读实训室、运动与音乐实训室、美食活动实训室、自然健康实训室,充分满足托育行业及婴幼儿照护专业的培训与实训需求。
托育产品研发和标准设计用房可根据研发业务需要设置,可包括研发室、标准设计室、教具制作室、从业人员培训教材编写室、绘本创作室、影音制作室、模拟体验室、产品展示厅等,鼓励相邻城市或区域共建共享,集中进行产品研发和标准设计。
婴幼儿早期发展用房可包括养育照护指导室、早期发展指导室、营养膳食指导室、婴幼儿情景体验区、互联网家长课堂、工作人员办公室等。
监督管理用房可根据协助监管相关业务需要设置,可包括监控管理室、信息机房、资料存储室、办公室等。
设备辅助用房包括变配电室、空调机房、进排风机房、消防水泵房、给水泵房、智能化系统机房、车库等。车库建筑面积应根据所在地区的相关要求确定并另行增加。
京学积极响应各地关于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号召,紧密结合各地项目需求,提供包括区域托育服务指导、托育机构运营管理、人才培训、家长服务、托育产品研发、智慧托育云平台在内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一体化解决方案,助力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环境安全、装备适宜、经济合理的建设目标,为托育事业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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